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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勸退了3個小妹妹,
其中兩個是年輕媽媽。
無故請假、經常發燒生病出車禍、曠職、
家裡有事...老樣子。

總是這個樣子,
員工比老板大牌,愛做不做的,
這次我們痛下決心,
決定適者生存,不適者淘汰!

雖然要請人家走路有點難,
雖然要告訴人家你們實際工作天數是沒辦法發薪也很難,
可是我還是做到了,
只是...

「很抱歉沒辦法請你繼續上班」、
「我知道你的處境,可是這樣的出勤公司沒辦法接受」、
「公司有公司的考量」、
「這是我們的規定」、
「我了解,但是只能將決定傳達給你,做一個通知」...
這樣制式的用字遣詞跟語調,讓我討厭自己,
明明心裡捨不得、明明也懂得她們的困境,
最後還是站在公司的角度做決定。

我想要更柔軟、
想要有更多的同理心、
想要不只是制度健全、
我想要做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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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min07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